全市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宣传 2007-12-3 14:50:15 点击数:次

12月1日上午,禹城交警大队在禹城市汽车站举行宣传活动。 张明 马勤贤 摄
本报讯 12月1日、10日、20日3天,是公安部制定的全国冬季交通安全宣传统一行动日。12月1日,全市交警部门通过展示宣传展板、播放宣传光盘、发放宣传品等形式,以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和 “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交通法规,普及冬季安全出行知识。 记者了解到,在行动日当天,全市交警系统采取集中宣传与全警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日期间,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出租车驾驶人范围内启动了 “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活动。同时,针对广大农村群众地处偏远,了解交通知识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在事故救援车辆上搭载交通事故车辆宣传展板,搭建一处流动的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深入到农村集市、地处偏远的村庄进行现场说法教育。 据悉,在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大会展期间,交警支队成立专门的督导组,到全市11个县 (市、区)对宣传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据统计,在12月1日统一行动日当天,全市交警部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19500余份,设立宣传点26个,举行大型宣传活动13次,展出宣传展板852块,展出宣传挂图5530张,发放宣传张贴画和宣传卡片9574份。
□记者 李霞 通讯员 于浩然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