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缘于“被抢” 2008-8-2 8:34:12 点击数:次
一名二十七岁的河北籍男子, 因为自己的妻子曾被别人抢过包便报复性的去抢夺别人,结果被公安民警抓了现行。
7月30日21时40分许,夏津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城南城街有一名妇女手中的包被抢,犯罪嫌疑人沿南城街向东逃窜。接警后,巡警快速出警,沿南城街向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追击,5分钟过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很快在人流中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缴获被犯罪嫌疑人抢走的女式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40余元,手机一部。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白某系河北省无极县人,在夏津县城打工,当晚白某闲逛时发现有一名妇女带着孩子在河边散步,手中提着一个小包,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妻子曾经被人抢包,白某遂产生报复的念头,于是乘该妇女不备,抢过该妇女手中的包沿南城街一路狂奔,被抢妇女一边呼喊,一边在后面追赶,巡警大队闻讯后,迅速调集警力将白某抓了个正着。
信息来源:德州警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