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律贪小利 收购赃车被拘役 2008-8-21 8:34:39 点击数:次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明知别人卖给他的是赃车的情况下,为了贪图蝇头小利,不向警方报告,反而以低价予以收买,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近日,林某被齐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8日,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某(已刑拘)看到齐河县城区“衡水老白干专卖店”生意火爆,便假冒身份,以找工作为名到店面中应聘,取得了老板的信任后,于次日趁外出送货之机将该店货车开走,后将车卖到高唐县杨屯乡高庄村林某的废品收购点,林某明知该车来路不正,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却以五千八百元的低价将车买下,价值一万余元。8月18日14时许,刑警大队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信息来源:德州警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