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婶闹离婚侄媳强出手 致人轻微伤班房去逛逛 2008-9-1 8:46:32 点击数:次
叔婶因感情不和闹离婚,侄媳妇却以为是自己婶子的姐姐从中挑拨,便找到自己婶子的姐姐理论,并在争执中将其打伤。近日,这名莽撞的“侄媳妇”被齐河县公安局胡官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原来,齐河县胡官屯镇梁官屯村郑某(女)的叔婶经常因为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吵架,近期发展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但郑某却一直认为自己叔婶关系不和的原因是因为婶子的姐姐从中挑拨。2008年8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郑某婶子的姐姐董某某(女)来到梁官屯村赶集,郑某便因自己叔婶离婚一事与董某某再次发生争执,既而动手打仗,并将董某某打伤。事后董某某电话报警,经胡官派出所民警多方了解,郑某叔婶确因感情不和而闹离婚,并非董某某挑拨所致。郑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郑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正是“事不关己强出手,触犯法律法不容;咎由自取进班房,追悔莫及事已迟。”
信息来源:德州警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