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收赃物受惩罚 2008-8-20 9:04:37 点击数:次
袁某因贪图小便宜,将别人盗窃来的赃物低价收购后高价卖出,以此赚取差价,就在其对此勾当乐此不疲时,齐河警方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袁某(男,18岁,齐河县晏城镇村民)在齐河县经营着一些小生意,天天梦想发大财的他总是苦于没有“机遇”。从今年7月开始,袁某的朋友叶某经常拿些盗窃得来的机械设备、缝纫机机头等物品低价卖给他,并明着告诉了他这些物品的来历。没想到作为朋友的袁某不光不劝叶某悬崖勒马,反而把这勾当当成了发财致富的“门路”,频频鼓动叶某再多弄些“货”,短短一个月袁某收购并销售的赃物就价值1万余元。8月17日,齐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近期发生的几起盗窃案串并侦查后,将叶某和袁某一举抓获。就在给他带上白亮的手铐,告诉他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时,袁某一时瘫倒在地,嘴中说道;“原来这行为也犯罪啊,这个罪名我可从没有听说过啊”。
信息来源:德州警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