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一司长坠楼 电子监管码2000亿利益揭秘 2008-8-29 8:47:42 点击数:次
周泽律师认为,行政机关开办第三产业的做法本身不被允许,接受干股的行为更涉嫌违法。他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寄出实名举报信。
不过周泽否认举报信针对邬建平个人。
此前,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曾在4月的发言中表示“将退股”,但公开信息显示,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依然持有中信国检30%股份。起诉的防伪企业认为质检总局“在以拖延来使公众遗忘。”
食品企业质疑监管码
69种强制赋码产品中45种属于食品
对监管码不满的还不仅是仿伪企业,“电子监管网”的下游客户也多抱怨。
2006年以来,包括娃哈哈、可口可乐在内的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电子监管码的质疑。
在企业看来,这个监管码在食品行业适用性差。
而来自广东一油脂公司的企业代表表示,刚用了“电子监管网”没几天,防伪的监管码本身也出现了假码。
考察过多国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人士表示:连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没能实施的技术,在生产制造业相对低级的我国,电子监管码技术本身就不成熟。
中信21世纪公司公告亦证实,我国推进的电子监管码是“世界上首次实现‘一件一码’产品监管。”
除了技术和应用层面的“异议”,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在今年7月25日召开的一次“《食品安全法》立法论证会”上,对于监管码的争议,一位与会法学专家指出,“在一部大法之中,如此细节地确定一个技术操作性问题,是非常不合适的。”
但质检总局一直在强势推进监管码工作。
2007年,质检总局就专门设立了“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
该办公室副主任级别首要人物即为邬建平所在的食品生产监管司的副司长鲍俊凯。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质检总局强制要求必须在年内赋码才能上市的69种产品名单中,45种都属于食品。
“从几次会议来看,邬建平分管的食品生产监管司不是直接负责监管码的单位,但是比较重要的配合单位。”中国烘焙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负责人表示。
有行业协会人士和企业代表称,邬建平主政期间已大力推行了QS认证等多种质量监管手段,企业已经屡屡调整,目前又要接受一种新措施,“心生怨怒,不排除举报邬建平成了企业发泄的途径。”该人士透露。
监管码主要受益人陈晓颖
最主要受益人陈晓颖称“所有问题”转给质检总局
2008年6月6日,质检总局又成立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领导小组”。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任组长,中信21世纪董事局执行主席、中信国检董事长陈晓颖为组员。
而陈晓颖还在2007年成立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办公室担任副主任一职。据《新世纪周刊》报道,该办公室没有得到编制办的批准。
周泽律师认为,陈晓颖既为盈利企业的老板,同时又是政府推动办公室的领导层,双重身份不符合国家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陈晓颖正是电子监管码的最主要受益人。
持有中信国检5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中信21世纪电讯,系中信21世纪(0241.HK)全资子公司,而公告显示,在中信21世纪,中信集团只持有21.73%的股份,陈晓颖旗下3家公司各分别持有21.11%的股份,控制总计63.33%的股份(详见股权图),是中信国检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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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