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勒索商家索要巨款未遂 自制炸弹炸超市 2008-5-16 9:10:39 点击数:次
屡屡失败决定制造爆炸
屡屡勒索失败,黄履昌把原因归咎于没有真正炸过商场,因此别人都不理他的“恐吓”。2006年10月27日,黄履昌花了20元买来炮竹、太空杯、温箱和螺丝钉等材料,凭着自己小时候玩过“土炸弹”的记忆,在其宿舍内制造“土炸弹”。为了加大炸弹的杀伤力,黄履昌还在炸弹制作过程中加入了螺丝钉。
第二天下午6时30分,黄履昌拎着炸弹跑到岗顶“好又多”东门口,将炸弹放在第三张桌子底下,点燃用于引爆的蚊香后迅速溜到对面的太平洋电脑城公交站。等了约5分钟后听到响声,知道爆炸成功,黄履昌回到宿舍,随后致电勒索。
自辩脑力不行工资太少
去年7月25日,黄履昌涉嫌敲诈勒索和爆炸罪在天河区法院受审时,当被问及为何向多家超市勒索钱物时,黄履昌突然在庭上大谈自己的“梦想”:“想用敲诈勒索得来的钱在繁华路段开个服装店之类的商铺,以摆脱工资少的打工生活。”随后他又向法庭表明,他之所以敲诈勒索是因为打工工资太低,这样捞钱快;在回答辩护律师“为何工资低”的问题时,黄履昌回答说,因为他脑力不行,反应没有别人快。
司法鉴定黄某精神正常
但就是这样一个自称“脑力不行”的人却能自己制造出炸弹勒索财物。据悉,检察机关在办案时也考虑到黄履昌会否因为精神有问题而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专门委托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作鉴定。结果显示,黄履昌一切正常。
根据这个鉴定结果,此案历经天河区和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后,均认为黄履昌以恐吓手段勒索多家商场财物,又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并导致多人受伤,其行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和爆炸罪,但鉴于其坦白交代罪行,并有悔罪的表现,法院决定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信息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