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钉子户亲属受“株连”被一律停止公职 2008-7-4 9:20:37 点击数:次
记者随即拨打了开封市市长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有关拆迁的投诉无法受理,因为“没有这个权限”。工作人员让记者在市长接待日时当面投诉。
2008年6月14日,河南省政府信息网报道开封市房屋拆迁工作第4次专题会议召开,市长周以忠在会上强调,要把重点解决拆迁项目中的单位户和公职人员户的拆迁问题作为突破口,相关单位户、公职人员户要在拆迁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各单位确保6月20日之前完成应承担的公职人员户的拆迁工作,7月10日前完成拆迁任务”。
律师:践踏法律精神影响政府公信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余树林律师表示,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这种动迁方式简直就是古代社会“株连九族”封建思想的延续,是对法律精神的践踏。
余树林律师还表示,抛开法律的问题,相对于个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这样做无异于恃强凌弱。即使公职人员诉诸法律,除非不想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下去,否则今后的升职评职称等一系列问题,难免不被刁难,单位的这种行为无异于以前途来“要挟”员工。这样下去势必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也是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公然挑战。
信息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