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逐渐升级 挑战传统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 2008-4-29 9:28:42 点击数:次
据了解,“网络通缉令”的前身是是“猫扑”网首创一种搜索方式——“人肉搜索”,它不提倡用计算机数据库,而是充分发挥网民的参与度。这个网经常有人发帖提问,并用“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猫皮”)来奖励提供信息者。网友看到帖子后就会去寻找线索,然后把找到的答案回帖邀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机制”。随后,这种搜索在网上流行,奖励也变为现金或实物。成千上万个人从不同途径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够收获关于一个人的一切信息,“赏金猎人”成为一个新兴职业。
万涛认为,在网上,没有人可以保守秘密,当成千上万的网民对一个人抓住不放时,他很快会被剥光衣服,无处遁形。网民把这样的群体暴力当作集体狂欢,当事人却饱受长期的精神伤害。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执行委员、北京市律协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德成律师说,做出不实陈述影响他人的社会评价,就是侵犯名誉权;陈述的是事实,如果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很黄很暴力”事件则直接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这些情况都触犯了法律。此外,“媒体审判”曾经在欧美惹出过极大祸害,因而被严格禁止;目前所谓的“网络审判”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网络舆论应有自身的底线。
整治“网络暴力”
有网友这样总结“网络暴力”:以真假难辨的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匿名不负责之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受访专家指出,这种网络失范行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应尽快着手整治。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认为,“网络舆论暴力”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我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面对网络舆论,应该主动应对,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对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赏金猎人”、跟帖邀功者以及信息数据处理者的管理,要制定明确的制度、规则、技术手段以及尽职尽责的管理人员,保证信息的“非暴力性”。特别是针对商业网站在“网络暴力”中的推波助澜作用,应该以网站为监管中心,提高网站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净化网络空间。
今年1月28日,韩国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登录这些网站的用户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方可发帖。从长远来看,对论坛、博客施行实名制,一方面保护了网民在网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另外一方面也让网民知道,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自然人,要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
应推进个人数据立法,使蓄意中伤、恶意诽谤、无事生非之流承担起必要的责任。网络发展到今天,个人数据主体应该享有什么权利,个人数据收集者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则,需要立法来规范并加以完善。欧盟是通过立法来解决的,美国通过行业自律和判例法并配以单行立法来实现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当司法还未能及时介入时,以网站为主的传媒业内人士,应有起码的底线意识:保护涉案人员的个人信息、避免直接评价谁对谁错、平抚公众的无谓愤怒、引导多角度的信息解读。
信息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