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成人高考规定出台 2008-7-23 10:17:16 点击数:次
21日,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2008年普通高校成人招考将于8月8日开始报名,10月11日、12日考试。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并停止招收脱产学生。 据了解,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同时,为规范招生行为,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 据悉,我省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评卷。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8日至8月23日,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时间为2008年8月26日至9月2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凭网上报名序号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照相并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办理。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异地就业人员,在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出具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的证明。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异地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根据日程安排,考试时间确定为10月11日、12日。 另据了解,为防止考生持他人准考证报到,各成人高校将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要求,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将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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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两类考生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其次,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另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考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 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