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校录取投档办法公布 2008-7-2 10:23:25 点击数:次
6月30日,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所有院校的第一志愿将按照1:1.2比例投档,其他志愿均按1:1比例投档。大部分省内艺术类和体育类本专科考生按照1:1.5比例投档。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退档原因造成线上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文理普通院校一志愿1:1.2投档
据省招考院负责人介绍,所有文理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将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其他志愿均按1:1比例投档。 根据规定,所有批次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其中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对有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民族预科班等类专业的省外院校,将划分为不同的投档单位进行投档。二志愿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档。对未完成中外合作办学、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民族预科班等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外院校,将继续划分不同的投档单位进行投档。在调剂志愿投档中,提前批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两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本科一批先根据未完成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他各批在批次线上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本科一批、二批和专科(高职)一批先投档报考仅服从和优先服从调剂中外合作院校(专业)的考生,然后再投档服从调剂非中外合作院校(专业)的考生。
省内艺术类按1:1.5投档
在艺术类本科专业中,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8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联专业成绩投档,其他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院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照考生志愿和文化分数将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档案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中,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的线上考生全部投档,其他院校按其专业计划1:1.5的比例关联专业成绩投档;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根据规定,艺术类专业不设调剂志愿。个别本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在批次内顺序志愿结束后由院校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专业方向提供线上考生信息,院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决定取舍。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可以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院校本、专科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高职本专科全部投档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中,本专科层次专业在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院校志愿全部投档。本科专业在顺序志愿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类别内依据考生服从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剩余计划1:1的比例投档。专科层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可申请补录。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考生,不予投档。对于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档案,省招考院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优秀运动员在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本科二批或专科(高职)二批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考生推荐院校投档。加分政策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