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监督牌进商场 2008-5-25 11:22:58 点击数:次
本报讯 目前,在我市一些较大的商场、超市,市民会看到同样内容的监督牌,上面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十项违规行为,只要市民发现这样的行为,都可以按照监督牌上公布的电话举报。这十项行为包括工作态度粗暴、蛮横,使用不文明语言,无法定依据收费、处罚,不按规定时限办结以及执法时不出示证件等。 随着双城联创活动的不断深入,市工商局为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提高服务水平,修订完善了“十项监督牌”,并将其制作成牌匾悬挂于市局、县局(分局)、基层工商所门口及较大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明显位置。而且对每一起投诉举报,都将处理结果公开。同时,还专门设立督察队,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督察,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各级机关和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记者 钟伟 通讯员 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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