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孝儿子被拘留 2008-4-8 11:10:14 点击数:次
齐河讯 两位年近7旬的老人在得不到赡养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审理,法院支持了这位老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儿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近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张某司法拘留15日。 2007年2月份,原告张大爷夫妇从小儿子家搬到了大儿子张某处居住,但是大儿子对老人一直不好,居住期间双方纠纷不断,张某的妻子曾在居住期间将自己的婆婆打伤,同时还占有老人的一台拖拉机拒不归还。后两位老人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大儿子张某承担义务并归还拖拉机。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自2008年起按照“财产养老协议”的规定每年给予老人生活补助和医药费等,在十日内归还占有老人的拖拉机,并支付其妻将原告致伤所花费的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相应义务,年迈的父母只好于今年2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自动履行,张某不但置之不理,还阻扰其亲属帮其代交罚款。为此,齐河法院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