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走向规范 2008-10-16 11:26:42 点击数:次
近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规范》批准发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今后我市设置及安装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将有标准可依。 据了解,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能清晰、准确地显示紧急疏散、消防安全所需要的各种信息,有效解决火灾及其它紧急事件中人员的疏散问题。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必须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目前,我市大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均按要求设置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但因设置及安装没有具体的国家及省有关标准可依,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作用的发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9月11日批准发布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规程》,将使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更合理,更加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功效。 该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山东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设置场所、设置要求、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附录。(记者钟伟 通讯员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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