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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别缺了普法课
2008-4-16 11:36:36                     点击数:

 又到一年求职高峰时,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应届大学生只对自己的工作感兴趣,而对于维护自己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
    记者发现,相当一部分应届大学生并不了解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甚至出现整个宿舍都是劳动合同法的“法盲”。“没有注意这部法律的实施,也不知道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对于我们有什么好处都没有留意。”2008年应届毕业生小李说,虽然经常上网,但他不大留意新闻,因此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无所知。
    略知一二的学生也是想当然地理解劳动合同法。“就是就业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至于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具体的情况,要注意的地方,被采访者都表示只知道这些。
    相比而言,法律专业毕业生对此很关注。“劳动合同法一出台我们就在研究,因为自己快毕业了,加上又是学习法律的,因此对于劳动合同法更加注意。”政法系大四的小王同学说。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了解也让人担忧。已经与一家民办学校签约的中文系小王学生表示,用人单位并没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说社会保险的缴纳,他认为这没有什么不正常的。
    “没有人给我们讲解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我们又不刻意去接触这些,以至于对于劳动合同法了解得很少。”很多学生认为。
    “学生的就业观念不成熟,很多东西依赖于老师的帮助,一方面显现出不够独立,同时对自己缺乏必要的规划。每年做就业指导时,不仅要讲课,而且还有专门的教材。可是很多同学忙于实习考研很少有学生认真学,认真看。”一位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说。
    而某公司一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称,有些大学生故意不签合同。他表示,有些学生不想签订就业合同,为了随时方便辞职,这样给公司劳动备案和社会保险缴纳带来很大的麻烦。
    德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一名老师介绍说,有些毕业生为了方便辞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不明白签订就业合同对于劳动者是个更好的保障,同时能够享受保险等保障。大学生往往对于工作单位或行业感兴趣,而对于自己当前的权利保障没有过多地考虑。工作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自己的很多福利待遇没有享受到。“这是应届毕业生的一个损失。他们不仅在找工作的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好好听听就业指导课,学习就业指导方面的书籍,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这位老师说。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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