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统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 2008-7-2 11:37:46 点击数:次
日前,市卫生局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牌匾标识作出统一要求。 据悉,统一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牌匾由蓝色和白色为底色,主要由社区卫生标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机构编号及咨询电话四部分内容组成。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标识使用卫生部统一的标识,标识的整体颜色为绿色,以人、房屋和医疗卫生机构标识形状为构成元素,体现社区卫生服务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的服务内涵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将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命名原则及我市实际进行命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成,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名+所在社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构成。同时,根据省卫生厅部署,我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统一编号并在牌匾上标注。 同时,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统一使用规定的牌匾样式,同时对一些加挂“社区”字样的门诊部进行整顿,通过规范,逐步打造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品牌。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德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