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上的法制教育课 2008-8-1 12:52:27 点击数:次

7月30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迎来一批特殊的旁听者——市实验小学的学生。他们在现场观看了少年法庭对一起伤害案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 记者在现场看到,少年法庭启用 “圆桌审判”的形式,对一起伤害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帮教。实验小学的学生们在旁听席上面静静听着法庭的法制教育内容。 这起案件的一名被告人冯某作案时不满16岁,当进行法制教育时,合议庭成员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高高的审判座位上,而是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都坐在圆桌旁。当法官用缓和的口气讲解冯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过程和对犯罪的认识等问题时,冯某的眼睛通红,悔恨不已。 在帮教过程中,法官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特点、主观过错程度等情况对冯某等人进行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人生观教育。冯某在最后陈述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恳求法官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一定要重新做人。 “通过参加少年法庭的法制教育活动,给学生讲解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可以让他们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教育中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丰富暑期生活。”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白光峰说。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