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名片公然现街头 2008-7-16 13:30:50 点击数:次

本报讯 日前,一些市民纷纷向本报反映,当开车行驶到十三局路口或百货大楼停车场时,总会有人从窗口塞进一张张名片,内容大多为“代开各种发票”、“电脑开票”等。税务部门表示 ,此种行为属于违法,其所提供的发票极有可能是假的,市民千万不要购买。 “近段时间,每当我路过十三局路口等红灯时,就会看到几个年轻人向停着的车辆散发名片,开始我以为是一些做汽车装饰生意的商家在宣传促销活动,等拿到手中时才发现,原来是 ‘代开发票’的名片。”德城区的顾先生告诉记者,他几乎天天都能收到几张这种 “代开发票”的名片。 根据顾先生提供的名片,记者拨通了署名为 “业务主办李刚”的手机号码,一位南方口音的男子接了电话。记者询问对方是否可以代开发票,对方表示完全可以,并问记者需开什么行业的。 “我需要餐饮、住宿类的发票,可以开吗?”记者问。 “目前餐饮业没法开,但住宿的可以开。不能多买,无论哪个行业,一张最低开数额5000元的发票。”当记者表示住宿发票5000元过高时,对方称他们可以开其他发票,有货物、销售、建筑、广告、安装、租赁、劳务、运输等行业专用发票。 “手续费怎么算?”“按支票上开出数额的2-3%交钱就行 。”同时,对方还向记者保证,他们所开具的发票 “绝对是真的”,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的验证。当记者继续询问到哪里去找他们购买发票时,对方突然提高了警惕, “你考虑好了需要开多少钱的发票再给我们打电话联系吧。”之后,对方便匆匆挂掉电话。 为此,记者又采访了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 “税务部门是不可能授权给一个公司来代开发票的,也不允许个人买卖。”据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发票的主管机关,税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目前税务部门都有相应的检测程序,只要输入发票号码,便可知道发票的真假。如果发现有人提供的是假发票,税务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因此,市地税局提醒市民,千万不能因贪图便宜购买使用代开发票,如果通过该手法购买发票,便涉嫌偷税、逃税,将受国家法律的处罚。
信息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