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主任——朱长玲 2008-5-4 9:15:24 点击数:次
“计生国策其实是一项惠民政策!”夏津县东李镇东屯村计生主任朱长玲对计划生育有着独特的理解。在她的宣传和带动下,东屯村的育龄夫妇也都形成了这样的观念。1998年以来,这个村已连续10年无一例计划外生育,2007年12月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全国计生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晚婚晚育,国家鼓励,独生子女,国家奖励。只要遵守计生政策生孩子,又光荣又领钱,这是多好的事啊!”村里的男女青年到了婚嫁年龄,朱长玲就去他们家里,做细致的思想工作。 1995年底,朱长玲当上了村里的计生主任,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动员村里的男女青年自觉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10多年来,不论嫁到这个村的还是嫁出这个村的女青年,结婚年龄都在23周岁以上。村党支部对计生工作特别支持,全村18名党员,没有一例超生现象,3名党员自愿申请了《独生子女证》,一名村干部带头落实双女绝育手术。村里还组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朱长玲喜欢这样对群众说:“计划生育,不是禁止生育,是让咱们老百姓按照国家计生政策有计划地生育,好享受国家奖励!”村里有7对育龄夫妇外出打工,朱长玲为他们办理了流动人口证明,建立了档案,记下了通讯地址和电话,隔一段时间就挨个打个电话。都荣华、朱芬芬小两口是外出育龄夫妇当中的一对:“国家计生政策挺好啊,咱们哪能不知道个好歹呢。晚生两年孩子,自己的小家庭也就有点积蓄了嘛!”他们在禹城一家企业上班,有时按照流动人口属地管理政策,在当地计生部门查体,拿到证明寄回村里,有时就回到村里,到镇计生站查体。10多年来,这个村的计划生育率、育龄妇女上站查体率始终保持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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