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认真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 2008-5-16 9:52:06 点击数:次
为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25号)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鲁统字[2008]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掌握统计系统报表、指标体系情况,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管理,整合统计资源,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德州市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报表清查工作,负责统计报表清查的各项具体事务。统计设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根据省统计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德州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 三、认真搞好清查摸底。对市级报表采取现场询问、座谈交流的方式,摸清市级统计报表、指标体系情况;对县级统计报表则通过开会部署,实地调查等方式,做好报表清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分析和整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认真总结和分析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体系管理、统计调查方法、数据收集方式等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为今后的统计报表制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中国德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