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新农合工作督导 2008-6-27 10:19:26 点击数:次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德政办发〔2008〕8号),进一步规范新农合试点工作,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期对全市新农合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 督导的重点是新农合作经办机构建设及办公经费落实情况,参合农民筹资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执行全市统一补偿方案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报情况,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合作医疗基金监督管理情况,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等。督导工作结束后,将向全市通报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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