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黄河河务局国有资产管理“立新规” 2008-5-28 13:25:26 点击数:次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和处置行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日前,德州河务局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财务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原《德州黄河河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新的管理办法分六部分,对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监督和检查、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更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指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调出、调入、处置等变动手续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自行处理。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同时,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调配,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固定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实行使用权和管理责任相对应,责任落实到人。
信息来源:中国德州 |